Loading...
中卫市应急管理局近期公布了关于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“4·23”一般容器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。2026年4月23日下午1时55分,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工业园区的华御公司的甲醚厂,发生了爆炸事故,导致1人遇难,9人受伤,直接经济损失达584.78万元。调查结果显示,此起事故是由于企业未能落实主体责任,存在风险识别和安全管理不到位,操作规程违反以及异常工况应对不当等多重因素所致。
华御公司成立于2009年,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,厂区面积接近1000亩,现有员工750多人,由顾某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。该公司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,涉及多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,包括有机原料罐区、液氯储存单元等,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达10种,如氯、氨、苯等。
爆炸发生在醚化装置的蒸馏脱焦工序,该工序的西南侧与氨基苯甲醚的切片车间相邻,东侧是储罐,南侧则是抗爆中控室。事故发生后,现场共有5名工作人员于南侧受伤,其中4人遭受不同程度的灼伤,事故中遇难的正是车间主任田某某,另外5名在西侧工作的人也受伤。经过现场技术组的深入调查,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脱焦釜真空泵停机,导致釜内压力波动,工作人员在处理过程中不当使用低压饱和蒸汽,使压力和温度急剧上升,从而引发爆炸,造成了人员伤亡。
对于事故的责任追究,华御公司的醚化装置车间主任田某某因意外身亡,免于追责。然而,厂长顾某某被认定为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人,建议吊销其相关安全生产资格证书,并因其行为涉嫌犯罪,建议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此外,副主任冯某某也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,同样建议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还有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某某在内的9人,建议对其实施行政处罚。值得注意的是,华御公司在2021年8月7日,也曾发生一起闪燃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和一人受伤。